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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

“无产阶级宝剑” ——周兴

周兴(1905-1975),江西省永丰县人。红军时期历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肃反委员会秘书长、省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部长、红一军团保卫局副局长。到延安后,历任中共西北局政治保卫局代局长、局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延安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担负着保卫党中央、毛主席的重任。建国后,周兴曾任南京市第一任公安局局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西南军政委员会第一任公安部部长、西南最高检察署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共山东省委书记处书记、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前后从事保卫工作长达28年,是我党第一代公安保卫战线的杰出领导者。

姓名由来——毛主席趣谈 “两个周兴”

1962年党中央在北京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毛泽东风趣地在会上说:“唐朝有个周兴,是酷吏,残害百姓。我们的周兴是保卫人民的。”周兴本不姓周,1905年8月生于欧阳修故里、革命老区江西省永丰县恩江镇一个以做爆竹为业的家庭,原名叫刘旧邦。因受五四运动影响,感到“旧邦”名字很俗,便于1925年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时,改名刘维新,以表明自己对民主运动的追求。1927年永丰发生“三·七”事变,他是县警察局通缉的要犯,只身逃到南昌,在永丰、吉水两县结合部的折桂山区开展游击斗争,为免连累家人,改姓换名便用了周兴这个名字,之前他并不知道我国历史上曾有个叫周兴的酷吏。周兴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处长时,边区保安处干部秦平出于好奇心问道:“周处长,您为什么要起个酷吏的名字?”周兴苦笑着说:“当时为了保护父母及家人的安全,随便用了这个名字。”不久,周兴改名轶事很快在延安传扬开去,而且传到毛泽东的耳朵里。谁也没有想到,心系国家大事的毛泽东,在20多年之后还会把这件小事惦记心中。

重任在肩——长征途中利剑出鞘

1934年10月,周兴奉命随红一军团长征。长征初期,周兴是以中华苏维埃国家政治保卫局特派员的身份到红一军团工作的。到任不久,周兴即被任命为红一军团保卫局副局长,局长是罗瑞卿。随后,周兴又被调任中央军委干部团特派员,主要负责部队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上接受“双重领导”,既受干部团首长的领导,又受国家保卫局的领导。具体有三项任务:一是保卫好党中央、中革军委领导的安全;二是抓俘虏、审俘虏,为部队行军打仗搜集情报;三是保护好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等同志。1935年1月遵义会议召开期间,周兴奉命担任会议外围的警卫工作。当时遵义城不大,但红军初来乍到,对敌情社情缺乏了解。遵义城内有红军主力部队控制,相对安全;而城外有好几股武装土匪,经常滋扰治安,横行乡里。在遵义会议召开的前两三天内,武装土匪几次来犯,都被周兴率领的警卫连顽强阻击,保证了会议的绝对安全。事后,干部团领导向中央军委领导作了正式汇报,周兴受到周恩来的表扬,说他们为保卫遵义会议成功召开立了一功。

暗战锄奸——陕甘宁边区的安全守护神

1937年9月,中共西北局政治保卫局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负责陕甘宁边区的锄奸、肃特保卫工作,周兴为首任处长。在延安隐蔽战线斗争史上,边区政府保安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一把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利剑。公安保卫工作,一向没有平时、战时之分。以往,国民党一直武力围剿陕北根据地,随着抗日时局的发展,国共开始合作,国民党对边区公开的军事进攻不得不有所收敛,但重点却转入对边区的“暗战”——秘密破坏活动。这样,保安处的工作就更加繁重了。当时的情况相当特殊,边区周围的所有军事要地,都被国民党重兵围困,挖封锁沟,拉铁丝网,出入边区的人员一律受到严格盘查,特务据点强迫投奔延安的进步青年进行 “战干团” 特务培训后再放行进入边区。敌特“暗战”阴险毒辣,如1939年延安系列特务案件——军统局特务沈之岳潜伏行刺中央领导人案件、军统特务谢仁义布雷暗杀八路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萧劲光案件、枣园及杨家岭水井投毒暗害中央领导人案件,都被周兴领导的边区保安处及时侦破,保证了中央领导人的安全。边区特务案件侦破后,党中央和中共中央西北局都对周兴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周兴带领下,边区保安处还主动出击,反用军统汉训班特务吴南山、祁三益擒获军统潜伏特务,偷梁换柱获取中统延安潜伏特务名单,锄奸反特业绩卓著。毛泽东称周兴是“无产阶级的宝剑”,而在著称于世的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的眼中,周兴是“中共特务头子”。

针对当时形势,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边区有针对性的建立了严密的保卫工作体系,治安、情报、反间谍工作则由边区政府保安处负责。为了彻底肃清汉奸特务对边区的阴谋破坏活动,边区政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群众锄奸运动,建立起了从乡到村有群众广泛参与的锄奸组织和网络。1939年11月的陕甘宁边区群众锄奸组织设有群众哨站、锄奸网员、锄奸团员。从1937年1月到1946年1月,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仅保安处设立在各地的检查站,查获汉奸特务、便衣侦探、土匪众多,以及大量的毒品和违禁物品。周兴深有感触地总结道:没有锄奸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就没有群众的锄奸保卫工作。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条符合中国革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保卫工作的正确路线在延安时期就已创立,并得到了灵活的运用。

解放后,周兴先后担任南京市、重庆市公安局长,并且成功破获国民党“保密局潜京一分站”、国民党军统“反共救国军”等重大特务案件。1954年8月,周兴调任国家公安部副部长,分管全国的治安、劳改工作。1958年,周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直到1961年秋,才调离政法战线。1975年10月3日,周兴因肝癌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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