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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派员是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内的一个活动单位。属于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受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指挥。属于省或县及军团、军或军区分局的,受省或县及军团、军或军区分局指挥。
发布日期:1934-04-30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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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特务机关近正动员其组织力量配合大规模的军事进攻,秘密派遣大批特务分子打入解放区,到处造谣刺探军情,阴谋暗杀放毒破坏工厂矿山交通,捣乱治安,以至组织暴动。
发布日期:1946-05-21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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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治保卫局在红军巩固的保证上是起了它极大的作用,在红军中的特派员是保卫局在红军中活动的一个基本单位,他所担负着的任务是极其重大。过去在许多下级军政负责同志甚至部分的中级负责同志中,不了解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性,以致对特派员的轻视而走上组织关系的混乱状态,如不但不采纳特派员的意见,甚至轻视特派员的职责...
发布日期:1933-02-09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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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中央新的战略方针决定后,部队即将在“东下抗日”、“扫清抗日前进道路”、“打到山西去”、“打倒拦阻红军抗日的卖国贼阎锡山”、“巩固发展抗日根据地——陕甘晋苏区”等中心口号之下,开始新的行动了。
发布日期:1936-02
发文机关:大单位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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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正在派遣奸细混入我党、我军,国民党也在加强其特务工作与对共产党的内线工作。因此,我各部队、学校、机关及其中的党的组织,均有严密组织、防范奸细混入之警惕必要。
发布日期:1939-02-17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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锄奸部为军队的政治保卫机关,对敌探奸细及国民党特务进行侦察逮捕及预审,向军法处提出讼诉与判决;不属于敌探奸细的一切军法案件(如贪污逃跑等),由军法处直接处理。
发布日期:1940-09-04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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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国民党特务机关规定以反共工作为中心任务,发展内线为中心工作。国民党特务机关实行这种办法,已使我党在许多地方遭受不少损失,而日本帝国主义的内奸政策,又比国特的办法更加凶狠阴毒,其所派遣的奸细是更加高明,对我党的危害是更加严重。因此,全党全军与各级锄奸保卫部门,对于民族敌人与阶级敌人的内奸政策必须严...
发布日期:1940-09-20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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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抗日根据地发布的施政纲领或其他文件,曾宣布:对敌人、汉奸及其他一切破坏分子等,在被俘被捕后,除绝对坚决不愿改悔者外,一律施行宽大政策,予以自新之路。这里是提示了镇压与宽大两个政策,并非片面地只有一个宽大政策。
发布日期:1942-12-06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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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锄保工作的中心为集中力量予直接或间接破坏战争的敌探奸细分子以致命的打击,保障战争胜利
发布日期:其他
发文机关:大单位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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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正确的进行审讯工作,分清案情的是非轻重,实行对犯人的感化争取方针,中央社会部根据延安具体环境,特规定适用于延安的审讯工作基本条例如下,望延安各保卫机关务必切实遵行。
发布日期:1934-06-08
发文机关:军委机关
年代: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